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黔东门户玉屏侗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部,与湖南省西部接壤,是祖国中南地区进入西南地区的咽喉。有“黔东门户”、“黔东明珠”“黔楚襟喉”之称。全县总面积517平方公里,辖4镇2乡。13.8万人民。玉屏是湘、黔、渝、鄂四省市五地州17县市的物质集散地,境内交通便利,湘黔铁路、株(州)六(盘水)铁路复线、320国道、上海至云南瑞丽高速公路、201省道高等级公路横穿县境。箫笛之乡玉屏是驰名中外的箫笛产地,玉屏箫笛始创于明万历年间,在中国乐器中独树一帜。曾多次进贡宫廷,深受垂青,是“贵州三宝”之一。1913年和1915年分别获得国际金奖和银奖。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先后对玉屏箫笛和箫笛厂给予关切。1990年,被国家文化部授予“中国箫笛之乡”称号。